
按店主的逻辑,是因为有了市场需求,他们才进行销售,道理说得是理直气壮,但随后记者拿着这类“玩具”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,得到的答案却是:这种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,必须依法予以严惩。
市人行货币金银科副科长
刘伟鹏:这种玩具非法使用了人民币图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十条规定:禁止在宣传品、出版物以及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。这种制作、仿制、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,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。
对于这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。
市人行货币金银科副科长
刘伟鹏:应由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,并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;如果没有非法所得的,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
目前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依法对非法销售的文具店进行查处。银行呼吁广大市民坚决抵制这种损害人民币的违法行为,如发现类似行为,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举报电话是:
2100042。